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各相關購房人:
根據《黃石市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黃住發〔2024〕14號)有關給予購房契稅補貼的政策規定,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3日期間購買黃石市城區(包括大冶湖核心區)新建商品住房(購房時間以合同簽約時間為準)的購房人需要在2025年10月31日前繳納契稅并向我局提交契稅補貼申請(市民之家一樓B11和B12窗口受理),逾期提交契稅補貼申請的,我局將不再受理。請相關企業逐一通知在此期間購房的購房人在受理時間內繳納契稅并向我局提交契稅補貼申請。(通訊員:盛峻峰)
特此通知!
黃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7月18日